
父亲病危女子请假被拒因旷工被开除 公司被判赔。南京江宁开发区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案例。2024年8月,小杨的父亲被确诊为恶性肿瘤晚期,她向公司申请事假陪护。起初公司批准了她的请假请求,小杨便前往医院陪伴和看护病重的父亲。
到了10月中旬,小杨父亲的病情加重,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。小杨再次请假,但这次公司拒绝了她的请求。尽管如此,小杨还是回到老家陪伴父亲度过最后的时光。期间,公司多次向小杨发送旷工催告函,要求她尽快返回工作岗位。小杨无法离开父亲身边,继续申请事假并说明了父亲病危的情况,但公司仍然不批准,并建议她主动离职,小杨没有同意。
2024年10月21日,小杨的父亲因病去世。当天下午,小杨收到了公司邮寄的解除劳动关系告知函,称她因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、严重违纪,故解除劳动关系。小杨立即联系公司希望继续工作,但公司表示解除通知已发、无可挽回。
无奈之下,小杨申请了劳动仲裁。江宁仲裁委审理后裁决认定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,应支付小杨经济赔偿金74784元。该公司不服该裁决,以公司规章制度合法有效、小杨旷工违纪为由诉至法院,主张无需支付赔偿金。小杨则认为其请假是因为父亲病危,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应认定为合法解除。
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,要求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小杨赔偿金74784元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。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,公司同意在期限内向小杨支付70000元,双方劳动争议纠纷一次性了结;若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款项,则小杨有权按照一审判决的数额74784元并加付10000元违约金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父亲病危女子请假被拒因旷工被开除 公司被判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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